更新时间:2024-09-03点击:1688
在繁华的首都北京,一场突如其来的医疗悲剧,让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与绝望之中。27岁的蔡小姐,一位充满活力的美术教师,她的生命在本该绽放光彩的年纪,却因一次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的输液治疗戛然而止。
一、年轻生命的骤然消逝
蔡小姐,来自安徽省合肥市,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所教培学校担任美术教师,参加工作仅一年多。2023年12月1日,这个看似平常的星期五,却成为了蔡小姐一家命运的转折点。蔡小姐因 “发烧、咽痛” 等症状前往北京同仁医院发热门诊(南区)就医。
从中午12时左右开始,蔡小姐便遵循医嘱进行了一系列检查,包括血常规、肺支甲乙流抗原、生化急诊等。下午15时22分,院方又开具了急诊CT、细菌培养等辅助检查单。蔡小姐一一配合,各项检查费用已累计至5000余元。
根据大部分已出的检查结果,院方诊断蔡小姐为细菌感染、急性化脓性扁桃体炎,决定予以莫西沙星静脉补液治疗。16时35分,护士开始为蔡小姐进行输液拜复乐(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此时的蔡小姐意识清醒,还能与护士正常交流。然而,仅仅输液一分钟左右,蔡小姐就出现了呼吸费力等症状,随后倒地、失去意识。
面对这一突发情况,院方采取侧卧、呼喊等方式,但患者依然无反应。接着,院方展开了一系列抢救措施,最后抢救无效,非常悲惨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经过抢救,北京同仁医院还是于当日18时29分宣布蔡小姐临床死亡。
二、父母的悲痛与迷茫
远在外地的刘父、蔡母夫妻接到同仁医院的电话通知后,犹如晴天霹雳。他们紧急赶往北京,于当晚23时许到达同仁医院。眼前,是女儿已然冰冷的尸体,悲痛欲绝的他们无法接受这残酷的现实。
凌晨左右,刘父、蔡母见到了院方。院方表示若要查明蔡小姐死因,需要进行尸检。而当问到输液药物时,院方却称已作处理。由于事发后的第二日、第三日是周末,同仁医院无人接待他们。护士为他们打印了蔡小姐的检查报告单,并表示如需沟通,需等到周一医患办上班。
面对女儿的突然死亡,刘父、蔡母夫妻感到迷茫无助。经朋友介绍,他们求助了律师。律师告知他们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同仁医院封存病历资料和输液实物。
三、医院的强硬态度与矛盾说法
12月4日,刘父、蔡母夫妻见到同仁医院医患办陈主任、葛副主任以及感染科副主任(主持工作)后,提出封存病历和输液实物。然而,相关负责人态度强硬,称“病历资料就你们目前手里这些;输液实物已经作为医疗垃圾处理了,如果非要封存,可以封存同一批次其他药物”,以及“你们认为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去找法院或医调委去”等言论。刘父、蔡母夫妻备受刺激。
12月5日,在律师陪同下,他们再次约见医患办葛主任,再次正式要求封存输液实物,得到的回复依旧相同,称已按照医疗垃圾处理。
刘父、蔡母夫妻无法接受医院如此强硬、冷漠的态度,决定向医院上级部门投诉同仁医院的违法行为。同时,为查明女儿死因,他们思虑再三,忍痛决定对女儿进行尸检。
2023年12月,刘父、蔡母夫妻向北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投诉、反映同仁医院未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封存输液实物,应当予以惩处。12月下旬,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同仁医院的说法却截然相反,称输液药物实际并没有销毁,一直放在治疗室的冰箱中。
此时,距离同仁医院告知刘父、蔡母夫妻,给蔡小姐输液实物已销毁近20天。在此期间,同仁医院未联系过夫妻二人,向其说明药物的存在。刘父、蔡母夫妻对同仁医院前后自相矛盾的言论深感疑惑与气愤。
四、行政复议与民事诉讼的艰难之路
2024年2月7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对刘父、蔡母的投诉予以回复,认为未发现同仁医院存在违法行为,仅针对工作人员态度简单粗暴事项要求同仁医院加强教育和培训。刘父、蔡母认为同仁医院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该回复不服,进一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4年6月20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撤销对同仁医院不存在违法行为的认定,认为同仁医院未按照规定,在双方共同确认下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违法线索移送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处理,所以刘父、蔡母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同仁医院在此次医疗事故中有不可推卸的过失。
2024年3月,刘父、蔡母向同仁医院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同仁医院存在过错,要求其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6月3日,东城法院组织谈话,提出本案可尝试做司法鉴定。刘父、蔡母则认为院方已无法证明目前冰箱中的输液实物与蔡小姐当时所输入的输液实物为同一,无法做鉴定。法院继续提出本案可基于目前已有的尸检报告、病历资料尝试做司法鉴定,鉴定对象包括同仁医院对蔡小姐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与死亡结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刘父、蔡母于是同意。
然而,经法院两次摇号选择的司法鉴定机构,均表示无法鉴定。刘父、蔡母代理律师匿名咨询了七家鉴定机构,也均表示无法鉴定,理由为医患双方对关键鉴定检材有争议,在不清楚药液有无问题(包括是否应当用此药、药液是否存在过期、药液中是否掺杂其他东西、目前在医院冰箱中的药液与当时所输药液是否同一)情况下,没有办法做鉴定。
五、父母的心酸与无奈
尸检报告结论为蔡小姐 “双侧慢性化脓性扁桃体炎患者,合并过敏性休克,继发急性左心功能不全死亡”。由此可知,蔡小姐本身并无严重基础疾病,是由于外部输入了过敏原,继而引发了过敏性休克。结合蔡小姐仅在输液一分钟左右就倒地、失去意识的症状,所输药液与蔡小姐死亡有强关联性。
依照法律规定,同仁医院负有主动告知和配合死者家属封存输液实物的法定义务,但其不但不履行,还在刘父、蔡母主动提出封存药物时,表示输液实物已经销毁。刘父、蔡母夫妻既对同仁医院此种不负责、漠视生命的做法感到气愤,又对其反常隐匿药物的行为感到困惑。
蔡小姐在同仁医院院内就诊,输入何种药物、药剂成分及含量、患者死亡后的输液实物、相关器具均由同仁医院所主导、负责。现在又因输液实物问题导致医疗损害鉴定不能,蔡小姐具体死因无法查明,全部的过错和责任应当在同仁医院。
一场医疗悲剧,让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崩塌。27岁的蔡小姐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输液后不幸离世,给刘父、蔡母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
孩子父亲刘父,在失去唯一女儿后,尽管身体患有高血压、高血糖、腰间盘突出、关节损伤等多种疾病,且面临经济环境下收入低、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困境,但为了生存和给孩子讨回公道,不得不坚强地坚持打工上班。他不敢轻易请假休息,甚至不敢请假去看医生,即便头疼难熬也只能默默忍受。
而孩子母亲,在遭受这沉重打击后,身体越发虚弱,无法再外出打工,只能在家休息。这个家庭瞬间陷入了几乎无法确保最基本温饱的状态,有病不敢看,有病不敢开药。
曾经幸福的家庭如今只剩下一对孤寡老人,他们的痛苦不堪令人动容。他们只是最底层的民众,却要承受如此巨大的不公。蔡小姐的离世本就充满疑问,医院在处理过程中的种种行为让他们感到悲愤又无奈。
这场医疗悲剧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这对悲惨的老人,他们是最守法的老实农民,一生本分善良,却遭遇了如此沉重的打击。
他们文化程度不高,也没有更多的资源可以利用,失去了唯一的女儿,悲痛欲绝,几乎丧失了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然而,尽管处于如此绝望的境地,他们心中始终怀揣着对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祖国的信赖与寄托。他们相信法律会给予他们公正公平的结果。习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 这对老人的信任,是对国家法治建设的肯定,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盼。他们的经历也让我们看到,在任何困难面前,人民对国家的信任都是支撑我们不断前进的力量。国家也将不负人民的信任,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拿出良知、爱心和同情心,去关注和帮助这对老人。或许我们的力量有限,但众人拾柴火焰高,一点点的温暖汇聚起来,也能成为照亮他们前行道路的明灯。
社会的进步不仅仅体现在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创新上,更体现在对每一个个体的关爱和尊重上。当我们看到这些弱势群体的遭遇时,不能无动于衷,而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为他们发声,为他们争取应有的权益。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相信,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今天,法律一定会给这对老人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给予他们应有的保障与赔偿,让他们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爱。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这对老人的未来撑起一片蓝天,也让蔡小姐在天之灵得以安息,让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